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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学术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01月02日  浏览次数:[]

长安大学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紧扣学校的发展定位和目标,根据《长安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依法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和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积极作用,着力提升学术质量,为学校走好建设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基础。现将2023年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科学谋划,一以贯之推进组织体系建设

印发实施《长安大学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规程》,组织完成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章程修订工作,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组成规则、职责权限、运行制度进一步明晰,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为持续加强和规范校学术委员会的管理,学校拟对届期已满的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并遴选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开展了关于“双一流”高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结构和组成的调研,重点对北京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16所“双一流”高校的学术委员会章程和相关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并通讯联系了国内多所高校了解学术委员会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学术体系治理理念、经验和体制机制。

二、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学术决策、评价和咨询作用

2023年,召集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讯评议学校相关学术事务3次。8月17日,依据陕西省有关文件,组织委员对学校申报的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领军人才进行了审议,超过三分之二的委员同意学校申报由高层次人才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出的3位候选人——公路学院的胡力群、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张圣忠、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的翟越。11月13日-15日,组织委员对研究生院提交的学校卓越工程师学院试点建设方案进行了评议,委员们结合学校和一线教学实际给出了指导性意见。2023年,学术委员会还召开了4次主任办公会,审议审定了学校涉嫌的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报告。

三、坚守底线,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委员会接收网络、邮箱及相关部门转来的学风不正、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按照程序,整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线索,组织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或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开展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调查结果初步判定后,召集召开学术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审定结果,最后作出行为的认定和处理。2023年,共调查了学校多起涉嫌的学术不端行为和科研失信行为。按照规定程序调查后,学术委员会以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依法依规向对应管理部门提交了调查报告,并严肃处理了学术不端行为和科研失信行为。配合高层次人才办公室、科研院开展了学校有关人才计划申报和人才选聘等330余人次的学术诚信把关审查。充分发挥了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诚信和道德方面的监督引导作用。

今后,学术委员会将持续加强学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健全更加科学有效的学术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学校学术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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