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学术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长安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为行使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切实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有效促进了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系统谋划体制机制建设
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教授治学,科学谋划,撰写完成《长安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审议稿)。为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的更新迭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持续开展了的深入调研,了解多所“双一流”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借鉴先进的学术体系治理理念和经验,进一步完善了《长安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换届遴选工作方案(草案)》。不断加强对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指导推动全校22个学院学术分委员会适时开展了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相关制度的宣贯,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以标准化推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会议制度。
二、切实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
2024年,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会议5次,组织全体委员通讯评议2次,召开主任办公会5次。评议了学校学科交叉融合行动计划(2035计划)、教育部学科突破先导项目“公路智能建养与智慧运行 ”申报材料、学校2027年本科招生专业(类)选科要求(通用版)、跨域协同智慧网联交通系统交叉学科创新支撑中心项目申报方案,审议了学校2024年度学院(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专项绩效考核成果等级与分值。学术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审定了涉嫌学术不端、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报告。
校学术委员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也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开展了相关工作。2024年,人文社会科学分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征求关于《长安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意见。本科教学分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审议了2024年度学校专业设置相关事宜、2024-2025学年教材选用相关事宜,评选了2023年度长安大学本科教学最满意教师。研究生教学分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评选了2024年长安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严守学术诚信底线
学术委员会接收网络、邮箱及相关部门转来的学风不正、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按照程序,整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线索,组织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或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开展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调查结果初步判定后,根据情况召开全体会议或主任办公会审议审定结论,最后作出行为的认定和处理。2024年,校学术委员会平稳有效地完成多起涉嫌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按照规定程序调查后,校学术委员会依法依规向对应管理部门提交了相关调查报告。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委托,学术委员会在学校人才申报、评优评奖、人才引进等推选过程中开展了学术诚信审查,2024年完成各类学术诚信情况审查290余人次。
今后,学术委员会将继续探索建设符合学校实际、以校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校学术委员会、二级学院学术分学术委员会两级学术治理架构,做好校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切实保障“教授治学”有效机制。激发组织活力,群策群力,以促进学术的再生长、再发展为使命,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服务学校高质量学术发展贡献力量。